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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环境卫生提升项目(四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10月20日 09:3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环境卫生提升项目(四次)
品目

采购单位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林甸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3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春
项目联系电话18814593303
采购单位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86862732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14593303
附件:
附件1招标清单-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环境卫生提升项目.zip
附件2图纸.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23]XCCG[TP]2025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四季青镇新富村环境卫生提升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10-21,更正为:2026-10-2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2 14:00:00,更正为:2026-10-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0-22 14:00:00,更正为:2026-10-26 09:00:00。

原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3〕 2号)文件规定, 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上述文件中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承诺书)

变更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资格应符合本管理规定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否决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更正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因发布时间距离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现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文件,按更新后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林甸县四季青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686862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4-10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2座407室

联系方式:1881459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长春

电话:18814593303

黑龙江翔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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