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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5: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项目联系电话024-23492112
采购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69065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492112
公告信息
 
沈阳建筑大学维修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479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顺延至 2026年10月24日00时00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开启时间更正至:2026年10月27日 9点00分 3.对原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采购项目明细进行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15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备份文件。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3个包组,兼投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024-24690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23492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  话:024-234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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