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2026-2027年新民市人民法院食堂采购食材物资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0日 15: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新民市人民法院食堂采购食材物资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5: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兴
项目联系电话024-87852188
采购单位新民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750991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7852188
公告信息
 
2026-2027年新民市人民法院食堂采购食材物资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81-001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新民市人民法院食堂采购食材物资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内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增加 7 投标报价 ,具体情况请查看更正版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14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联系方式:024-2750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联系方式:024-8785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兴
电  话:024-8785218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