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汽车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0日 23: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汽车租赁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济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23: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颖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3798820 | ||
| 采购单位 | 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北斗西街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7-87255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6379882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6020001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汽车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10-22,更正为:2026-10-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3 09:00:00,更正为:2026-10-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0-23 09:00:00,更正为:2026-10-28 09:00:00。
原技术要求1.车辆租赁数量:SUV车辆2辆、面包车5辆、皮卡7辆;现变更为“1.车辆租赁数量:14辆”。
评分办法变更为: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53.00分 商务部分17.00分 报价得分30.00分 |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
| 技术评审 | 实施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专业配套服务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等)进行评审。方案详实、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2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12.0000 | 主观 | 技术方案 技术参数响应表 |
|
| 车辆状况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状况(包括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龄、行驶公里数、车辆性能、车辆保险等)进行评审。描述详实、切合项目需求得14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14.0000 | 主观 | 技术方案 |
|
| 租赁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租赁服务方案;服务目标、服务体系、服务标准、工作方法、服务流程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合理详尽、清晰、可行、描述准确且清晰、方案合理并且针对性强的得14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14.0000 | 主观 | 技术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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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评审。内容非常全面、描述准确且清晰、方案合理并且针对性强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完善或不足扣2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 | 10.0000 | 主观 | 技术方案 |
|
| 优惠条款 | 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优惠条款,每采纳一条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无不得分。 | 3.0000 | 主观 | 技术方案 |
| 商务评审 | 类似业绩 | 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公开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承担过车辆租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不提供均不得分。 | 3.0000 | 客观 | 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
|
| 车辆分类情况 | 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车辆中具有SUV车辆、面包车车辆、皮卡车辆各种车型的,每有一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14分。以提供的车辆行车证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4.0000 | 客观 | 车辆分类情况 |
| 异常低价审查 | 异常低价审查 |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响应报价×50%。 (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数量报价下,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 0.0000 | 客观 | 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
| 价格评审 | 投标价格得分 |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 | 30.0000 | 客观 | 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需求以变更后采购需求为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中要求不一致的内容,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济宁市金乡县金乡街道北斗西街2号
联系方式:0537-8725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
联系方式:13963798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13963798820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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