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年10月21日 11: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11: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晓萍、黄建、郑莹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26736、2233760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22623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226736、223376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6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1.2款“▲依据GB/T 43770-2024《室内 LED 显示屏规范》、SJ/T 11141-2025《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281-2025《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检测:LED 像素点间距≤1.25mm;像素密度≥640000 点 /㎡,全倒装 COB,1R1G1B,三合一封装,显示屏幕峰值亮度≥600nits。依据GB 21520-2023《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检测:峰值功耗<300W/m2 (600nits亮度),平均功耗<100W/m2。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佐证前述全部要求(报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8.9款)。”的LED显示屏相关技术参数提出疑问,现就问题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1、针对峰值功耗、平均功耗检测项,检测报告须体现具体的检测值,不强制要求提供检测依据。
2、招标文件中所提峰值功耗、平均功耗即表示最大功率、平均功率,峰值亮度即表示最大亮度,nits即表示cd/㎡。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产品名称、参数的表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但实质上能满足的,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补充说明,否则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故如有不同的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作补充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联系方式:0592-226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楼
联系方式:0592-2226736、223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萍、黄建、郑莹莹
电话:0592-2226736、223376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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