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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1日 12: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大东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2: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浩、杨丰
项目联系电话024-88590861
采购单位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五路4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261520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590861
公告信息
 
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4-008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汽车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存在多余报表删除,其他无变化。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11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以在公司远程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五路47号
联系方式:024-626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409室
联系方式:024-88590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浩、杨丰
电  话:024-8859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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