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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1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振安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1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睆君、孙晓婷、菅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17604159533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2890102
代理机构名称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04159533
公告信息
 
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604-0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辽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存在系统限制,暂不支持上传GBQ格式附件。现对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第四条“其他” 条款作出更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版及GBQ7版本文件,不再线上作为附件上传,统一存入备份U盘内,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用于核查投标报价电子信息。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包组名称: 001包: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一标段); 002包: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二标段); 003包:振安区中小学校舍消防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 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7、因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文件大小需控制在50M以内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故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
地  址: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
联系方式:0415-289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丹东)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81号
联系方式:1760415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睆君、孙晓婷、菅丽娜
电  话:1760415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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