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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2日 15: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5:5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敬成
项目联系电话0564-5210039
采购单位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金叶路5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64-5210039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64-7060100

金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2420260377号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人员配备中“注:(1)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2)以上人员均须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岗位人员不得兼任;一人多证的仅按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注:(1)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2)以上人员均须为响应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若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以及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 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合同签订后,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上述要求并据此获得相应得分,但在项目履约时配备人员未能按要求实地到岗履约,则按严重违约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岗位人员不得兼任;一人多证的仅按最高分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金叶路563号

联系方式:0564-521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坤瑞大厦六楼606号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564-7060100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金寨县财政局

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35905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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