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集镇卫生院胃肠镜设备及系统安装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2日 16: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鲍集镇卫生院胃肠镜设备及系统安装 | ||
| 品目 | 医用内窥镜 | ||
| 采购单位 | 盱眙县鲍集镇卫生院 | ||
| 行政区域 | 盱眙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16: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林(盱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7-88226767 | ||
| 采购单位 | 盱眙县鲍集镇卫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盱眙县鲍集镇街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7886681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东环路2号楼92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林(盱眙)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30-ZQHJ-G2026-0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鲍集镇卫生院胃肠镜设备及系统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付至已完设备款的97%,余款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预付款在付款时冲销,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修改为“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且验收合格60日支付余款(预付款在付款时冲销,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质保期服务中“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最多得分为5分。(质保期间软件硬件及耗材均免费)”修改为“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加1分,增加部分不足1年的不计分,最多得分为5分。(质保期间软件硬件及耗材均免费。提供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共同承诺书,若生产厂家投标仅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中必须含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承诺内容,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10-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盱眙县鲍集镇卫生院
单位地址:盱眙县鲍集镇街道
联系人:芮宏球
联系电话:13776739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517-8822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林
电话:0517-8822676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830-ZQHJ-G2026-004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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