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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2025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3日 11: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药监局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2025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1:4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7189(xiaojx@gd.gov.cn)
采购单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塔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7885571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187189
附件:
附件1省药监局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2025年)项目招标文件(2026102201).zip
附件2合同.doc
附件3《省药监局政务信息系统运营(2025年)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1175FG355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药监局政务信息系统运营服务(2025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前后不一致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2页“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与采购文件第5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6条的内容“6、本项目允许分包,以下非主体非关键内容允许分包:追溯管理类管理运营服务、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风险管控平台数据处理运营服务、广东智慧药监数据中心数据处理运营服务;分包标的采购预算:165.53万元,该部分预算或所占资金总预算的比例:37.11%;如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标的资金日常管理:采购人仅向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合同款项。接受分包供应商价款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中标人(成交人)应建立资金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日常管理,避免资金支付风险。”前后不一致。

现更正原采购文件第2页“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该情况属于文件前后不一致,且采购需求中已明确本项目允许分包。考虑更正内容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此次更正不延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西塔

联系方式:020-3788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20-83187189(xiaojx@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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