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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3日 12: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略阳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略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2:4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璇
项目联系电话17729060206
采购单位略阳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狮凤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6-4833030
代理机构名称中拓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海德理想城西?临街商铺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29060206
附件:
附件1略阳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ZTDJ-HZCG-2026093020261023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DJ-HZCG-202609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魔芋精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业绩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目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属于歧视中小企业、差别待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28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28 09:30:00,更正为:2026-11-09 14: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6.2评分标准中,业绩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目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对应项目增值税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6-4833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拓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海德理想城西⻔临街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1772906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璇

电话:17729060206

中拓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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