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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财政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4: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财政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4:4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斌
项目联系电话17785809884
采购单位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百马大道中段16号(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区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1-88900311?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8580988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ZC-KJXY-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财政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013-(线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未提供五、履约保证金,六、投标有效期,七、其他要求的相关要求五、履约保证金
无
六、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保证按时无误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负责或参与后续善后工作及解释工作;
2、供应商此次入围,只作为服务期内承接项目的资格,不作为承接项目数量及金额的保障,本次采购入围后可能存在合同期内无评审任务情况。其中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具体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派驻现场的计划须满足征集人的工作需求,项目负责人须在接到征集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征集人指定地点,如未按时到达征集人有权在顺序轮候中不向供应商授予合同;上述情况出现两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合同。
4、供应商在征集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合同执行。如因项目负责人工作能力不能满足征集人的要求或供应商的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同等履历的项目负责人报征集人审批,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后更换,未经征集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合同。
5、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供应商须在最高限制单价的基础上统一报出唯一的下浮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0%~100%(含界值)。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最高限制单价及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概、预算评审、信息化类评审
投资额(万元) 基本付费率 计算公式 付费金额(万元)
0-500 5‰ 投资额×5‰ 2-2.5
500-1000 3‰ 2.5+(投资额-500)×3‰ 2.5-4
1000-3000 2‰ 4+(投资额-1000)×2‰ 4-8
3000-5000 1.5‰ 8+(投资额-3000)×1.5‰ 8-11
5000-10000 1‰ 11+(投资额-5000)×1‰ 11-16
≥10000 0.5‰ 16+(投资额-10000)×0.5‰ ≥16
备注:概算评审付费按照此标准的40%计算,预算评审付费按照此标准的50%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再根据具体业务的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注:1.项目评审任务完成后,对第三方机构评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调整评审费用(见附件1《评审机构项目单项考核表》)。考核调整系数为:90分以上调整系数为1;85-89分调整系数为0.95;80-84分调整系数为0.90;60-79分调整系数为相应得分折算为0.6-0.79;60分以下调整系数为0;2.原则上评审事项中涉及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预备费、土地使用费及征收拆迁费、一贯性调整和复审工程师提出的较大的调整意见不参与计算评审费。
▲工程结(决)算评审
(1)工程结算评审
项目工程结算评审收费=(基本费×1‰+净核减金额*3%),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再根据具体业务的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备注:①基本费为建设单位认可的结算送审金额;净核减金额为双方无争议净核减金额;②项目评审任务完成后,对第三方机构评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调整评审费用(见附件1《评审机构项目单项考核表》)。考核调整系数为:90分以上调整系数为1;85-89分调整系数为0.95;80-84分调整系数为0.90;60-79分调整系数为相应得分折算为0.6-0.79;60分以下调整系数为0。)
(2)财务决算评审
财务评审收费=(基本费×1‰+净核减金额*3%),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再根据具体业务的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备注:①基本费为建设单位认可的决算金额中扣除直接引用土地划拨价款、经审核的工程金额等为基数,净核减金额为双方无争议净核减金额;②项目评审任务完成后,对第三方机构评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调整评审费用(见附件1《评审机构项目单项考核表》)。考核调整系数为:90分以上调整系数为1;85-89分调整系数为0.95;80-84分调整系数为0.90;60-79分调整系数为相应得分折算为0.6-0.79;60分以下调整系数为0。);
2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四、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2、结算方式”删除2、结算方式内容。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服务内容及要求里的部分序号有所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重新下载征集文件,并按照更正后的征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百马大道中段16号(贵安新区市民中心C区5楼)            

联系方式:0851-8890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中心2号13楼1312              

联系方式:177858098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10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斌

电    话:1778580988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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