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5: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 | ||
| 品目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相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3日 15: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9351282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695750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妍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7-JJXG-G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办法(四)投标人综合能力2中投标单位实力比较:(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市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不重复得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1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拥有新能源交通工具相关充电器、充电控制中心、充电方法及装置、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控制方法相关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设备多项专利、不同设备相同专利均不重复计分,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专利证书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6-10-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号
联系人:金晓峰
联系电话:0512-6957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C座18楼
联系人:黄妍
联系电话:0512-69351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妍
电话:0512-6935128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JSZC-320507-JJXG-G2026-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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