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JXXM2026-GZ-G003)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公告

2026年10月23日 16: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赣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江西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6:2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更正日期000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民、陈芳
项目联系电话0797-8400907
采购单位赣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142198033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城市中心1#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7-84009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M2026-GZ-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公安局看守所、拘戒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答疑事项:投标人问: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标准“配送能力”“1、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基本要求(厢式货车2 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厢式货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的“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1)车辆为自有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道路运输证、清晰车牌的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保单凭证(至少包含交强险)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文件将车辆道路运输证设置为厢式货车的强制提交材料,该要求与现行政策文件冲突,属于不合理条件。 答复: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使用总质量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因此,评审依据中总质量4.5 吨及以下的厢式货车,无需提供道路运输证;总质量大于4.5 吨的厢式货车,应按法规要求提供道路运输证。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导致答疑公告被称作变更公告,不影响此答疑公告的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公安局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联系方式:1914219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达芬奇城市中心1#楼20层

联系方式:0797-8400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民、陈芳

电话:0797-840090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