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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陀镇割埔村、官陂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3日 17: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陀镇割埔村、官陂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漳浦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3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峰
项目联系电话18006959520
采购单位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漳浦县盘陀镇政府大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75061968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69595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3]FJHJ[CS]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陀镇割埔村、官陂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盘陀镇割埔村、官陂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类(0,100]万元,1% (100,500]万元 0.7%,双方约定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7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更正为: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类(0,100]万元,1% (100,500]万元 0.7%,双方约定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原公告的合同包1(盘陀镇割埔村、官陂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代理服务费金额:1.037000(万元),更正为:1.185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88,000.00元 98.86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盘陀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7750619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中华路20号港城国际豪庭6幢1梯1101室

联系方式:18006959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峰

电话:18006959520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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