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更正公告1
2026年10月24日 17: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4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董缘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52978156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352978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142 | ||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FZ50972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详细审查”中“拟派保安负责人”更正为: 拟派保安负责人 拟配备保安负责人(1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2、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3、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师)或三级及以上保卫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1、涉及年龄的需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涉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截图。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上述涉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如涉及上述人员荣誉的,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人员名称。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奖项内容、日期等评审内容,须另附颁奖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6、奖项、荣誉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党政机关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0-8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详细审查”中“拟派保安队长”更正为: 拟派保安队长 拟配备保安队长(50周岁以下): 1、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师)或二级及以上保卫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得1分。 4、具有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注:1、涉及年龄的需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上述涉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如涉及上述人员荣誉的,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人员名称。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奖项内容、日期等评审内容,须另附颁奖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0-7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详细审查”中“投标人荣誉”更正为: 投标人荣誉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颁发的安保类单位荣誉(或表彰、或表扬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1、同一荣誉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信息,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0-6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所有的“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均更正为“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216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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