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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西苕溪主要支流流域综合治理(一期)——赋石水库清淤扩容工程(一期)的清淤扩容工程诉讼案件二审及后续相关全过程法律代理项目的澄清公告

2026年10月25日 15: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西苕溪主要支流流域综合治理(一期)――赋石水库清淤扩容工程(一期)的清淤扩容工程诉讼案件二审及后续相关全过程法律代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吉县水利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5日 15:0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国嫒/王欢扬
项目联系电话0572-5028961/5021169
采购单位安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递铺镇云鸿路336号安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2-5022202
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南路安吉财富中心6B号楼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2-5028961/502116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CS2026-017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西苕溪主要支流流域综合治理(一期)――赋石水库清淤扩容工程(一期)的清淤扩容工程诉讼案件二审及后续相关全过程法律代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磋商文件第二章"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注”注:本项目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总所投标,不允许总所的分所参与投标。注: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同时提供总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组成(5)有效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5)律师事务所总所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总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本项目磋商的,须同时提供总所执业许可证和分所执业许可证以及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授权文件格式自拟。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13:302026年10月29日9:00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供应商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水利局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递铺镇云鸿路336号安吉县水利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2202

质疑联系人: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724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南路安吉财富中心6B号楼8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国嫒/王欢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028961/5021169

质疑联系人:丁卫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2-52367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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