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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油1公路-小林场(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6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油1公路-小林场(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大同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6: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佳欣
项目联系电话0459-6369686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176288
代理机构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636968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6]QC[CS]2026001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油1公路-小林场(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的5.1异常低价审查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中的异常低价审查更正以下内容:

原内容:“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更正为: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53号

联系方式:0459-617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369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佳欣

电话:0459-6369686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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