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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7日 12: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2:5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873417881
采购单位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7341788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海博星都9栋18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34-8204733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0000032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中央空调系统改造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0000002752-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0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0时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0时 (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
联系方式:18873417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海博星都9栋1809室
联系方式:0734-8204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话:18873417881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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