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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法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7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7日 13: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7年)
品目

采购单位金堂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3:4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岁、吴宇彤
项目联系电话028-85410068
采购单位金堂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60511650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541006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5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2027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中(三)服务保障要求中“以上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且配送人员应无犯罪、吸毒记录。”更正为“以上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且配送人员应无犯罪、吸毒记录。“
2、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供应商能在响应时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证明的加5分,在响应承诺成交后给采购人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证明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5分,未提供不加分”更正为“供应商能在响应时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及提供配送人员的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犯罪明的加5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给采购人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的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及提供配送人员的公安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犯罪证明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5分,都未提供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5094[2026]02077
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638600元
3、采购品目:C22040000 餐饮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27号

联系方式:028-60511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09层05号

联系方式:028-8541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岁、吴宇彤

电话:028-85410068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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