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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成像仪统招分签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8日 10: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成像仪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0:5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项目联系电话18005971693
采购单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2031260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0597169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XXS[GK]2026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成像仪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原要求

变更为

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具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各分签单位支付方式分别约定如下: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中医院: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具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全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2. 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提供全额发票,分签单位在收到履约保证金且收到合同全部货物起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合同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招标文件及投标格式中涉及相关内容同步修改。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

联系方式:0592-2031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市思明区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联系方式:180059716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话:18005971693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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