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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人民医院副食品(除禽蛋类)、调料类、豆制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11: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副食品(除禽蛋类)、调料类、豆制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11:4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国祥、王亦杨、倪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18258044270
采购单位绍兴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白鱼潭路 12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5-88508327
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5804427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600263010070000137-CGSHZJ-2026-N0013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副食品(除禽蛋类)、调料类、豆制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P50页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安全保障投标人具有冷冻库、冷藏库等安全检测、管理制度、环境、布局及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本项分值设置为2,1,0.5,0分)。
(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复印件;安装合同、发票、平面图、实景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冷冻库、冷藏库等安全检测、管理制度、环境、布局及卫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本项分值设置为4,3,2,1,0.5,0)。
(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复印件;安装合同、发票、平面图、实景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白鱼潭路 123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雷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508327

质疑联系人:陈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50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国祥、王亦杨、倪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8044270

质疑联系人:杨华英

质疑联系方式:188887057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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