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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尼山镇昌平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8日 23: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曲阜市尼山镇昌平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曲阜市尼山镇中心中学
行政区域济宁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3: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庆
项目联系电话0537-4495666
采购单位曲阜市尼山镇中心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曲阜市尼山镇中心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64725484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长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瑞祥苑小区西商业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37-4495666

曲阜市尼山镇昌平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100020260200004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曲阜市尼山镇昌平中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3、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1)更正内容: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现更正为: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更正内容:付款方式:本项目货款在全部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以下周期与比例分期支付,支付期间不计息:第一期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期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即在本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第三期付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即在本期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所有付款均以验收合格报告出具之日为起算点。

     现更正为: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文件中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曲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曲阜市尼山镇中心中学                

地址:曲阜市尼山镇

联系人:刘义

联系方式:0537-468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长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37-4495666

地址:曲阜市五福路与滨河路交叉口百年巨匠西门南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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