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化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2: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化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2: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毕雨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6485681 |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南路1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557871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5533997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4CG2026HW041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6028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松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智慧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第二册 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中第六条违约责任进行修改:“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承担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审计审 价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利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南路198号
联系方式:毕雨晨 0553-4116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系方式:15056485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骎
电话:1505648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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