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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总队抚顺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5:3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总队抚顺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5: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国
项目联系电话024-57766705
采购单位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望花区营口路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6203692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7766705
公告信息
 
辽宁总队抚顺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1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400-01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总队抚顺支队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的1-8、1-11、1-13项中“一物一码”要求进行变更。 原为:投标人需提供★标注项要求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8、1-11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第1、3标注项要求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2标注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官网截图)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3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第2、3、4标注项要求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第1标注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官网截图)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9日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营口路一号
联系方式:024--56203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联系方式:024-5776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国
电  话:024-5776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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