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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禄加镇2026年-2027年农村垃圾清理转运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0月29日 17:1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禄加镇2026年-2027年农村垃圾清理转运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仁寿县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7:1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项目联系电话028-36888839
采购单位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红卫上街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35038262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仁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仁寿县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楼(嘉南幼儿园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3688883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60002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禄加镇2026年-2027年农村垃圾清理转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服务内容及要求中3.设备配置最低要求注: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车辆。(注:需提供购买或租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供应商提供人员并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等。

更正为:注:供应商需配置服务内容要求的车辆、人员配置要求。人员配置(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车辆配置(提供购买或租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车辆配置要求和人员配置要求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满足采购文件的车辆和人员的配置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收集、转运车辆配置”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1辆垃圾运输车得5分,本 项最多得10分。注:提供车辆购买 发票或租赁凭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外观图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更正为: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 ,每增加1辆垃圾运输车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提供购买或租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或租赁合同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满足采购文件的车辆配置要求,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禄加镇人民政府

地址:眉山市仁寿县禄加镇红卫上街46号

联系方式:028-35038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仁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园区北路91号网贸港3号楼3楼(嘉南幼儿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28-36888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028-36888839

四川仁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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