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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耐高压反应釜、喷雾干燥机和工业烘箱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29日 17: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耐高压反应釜、喷雾干燥机和工业烘箱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7: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刘莹、李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024-81231520
采购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59297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231520
公告信息
 
沈阳师范大学耐高压反应釜、喷雾干燥机和工业烘箱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1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462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耐高压反应釜、喷雾干燥机和工业烘箱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2.反应釜主体要求通体316L不锈钢材质,需满足接触物料部分均为316L不锈钢材质(须提供相应材质质量证明书或材质理化报告)”更正为“★2.反应釜主体要求通体316L不锈钢材质,需满足接触物料部分均为316L不锈钢材质(须提供相应材质质量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晶化釜单元使用316L不锈钢材质)”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9日16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163.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师范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联系方式:024-86592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融、刘莹、李姗姗
电  话:024-812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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