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古饶社区等村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31日 17: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古饶社区等村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 ||
| 品目 | 水利工程B02099900 | ||
| 采购单位 |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 17: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费主任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1-4616444 | ||
| 采购单位 |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烈山区007乡道宋疃镇附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1-46164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05613336 | ||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古饶社区等村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CG-G26244-SH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古饶社区等村农田基础设施修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的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价的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更正为: 付款方式:按月工程量80%支付进度款,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价的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待质保期在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启地点变更为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七室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烈山区007乡道宋疃镇附近 联系人:费主任 联系方式:0561-4616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人:赵等等 联系方式:189056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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