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更正公告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2026年10月31日 18: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1日 18:1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戈
项目联系电话0577-88926822
采购单位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68808449
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7-889268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XF-2026-CG-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5日9点00分00秒2026年11月17日9点00分00秒
2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3、水成膜泡沫液
第8条技术参数:环保要求
★按XF/T 3020-2023《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检测,PFOS值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或均<1 mg/L。(需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载明的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删除本项参数
3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4、A类泡沫液
第3条技术参数:环保要求
★按XF/T 3020-2023《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检测,PFOS值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或均<1 mg/L。(需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载明的产品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删除本项参数
4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4条评标标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表格中的“★”内容响应程度综合评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评审参数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32分(共16项)。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佐证材料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清楚框出对应参数内容,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承诺类材料不予认可。
根据所投产品技术指标与采购需求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表格中的“★”内容响应程度综合评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评审参数要求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8分(共14项)。
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佐证材料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清楚框出对应参数内容,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承诺类材料不予认可。
5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增加评分标准一项
维修、保养方案(4分)
/维修、保养方案(4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修保养方案进行评分;
评分档次:4分、3分、2分、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不得分。
6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4)符合性审查资料
第4条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提供招标文件需求参数里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且加下线部分”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提供招标文件需求参数里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且加下线部分”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以本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1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8808449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566225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健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26822

质疑联系人:陈玺安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267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部国库司

地    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