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馆游客餐厅食材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2026年11月02日 14: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游客餐厅食材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科技馆 |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4:5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246996 | ||
| 采购单位 | 四川科技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16号四川科技馆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66094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524699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60030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游客餐厅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中“5.2 履约方式与资源配置。供应商应以自有人员、仓储、车辆及包装材料完成全部配送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防护、包装等设施设备及专职配送团队;运输途中应采取保鲜、防潮、隔离等防护措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药剂进行保鲜、保质或熏蒸。”更正为:“ 5.2 履约方式与资源配置。供应商应以自有人员,自有或租赁的仓储、车辆,完成全部配送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配送需要的仓储、运输、防护、包装等设施设备及专职配送团队;运输途中应采取保鲜、防潮、隔离等防护措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药剂进行保鲜、保质或熏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000026210200074075[2026]03075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科技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16号四川科技馆
联系方式:028-86609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联系方式:028-85246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5246996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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