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2026年度警航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变更公告]
2026年11月02日 15: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公安厅2026年度警航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5: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1月02日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4300424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变更公告
注:根据采购人申请,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做了调整,请各投标人以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SZC2026010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吉林省公安厅2026年度警航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对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
1、变更的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货物需求中增加“序号56,固定式无人机侦测设备”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56 | 固定式无人机侦测设备 | 1.无源侦测:应为无源侦测,在侦测状态下,应不主动发射无线信号。2.侦测定位结果显示:应能通过协议解析方式对无人机进行定位,定位到无人机后能在侦测列表实时显示无人机品牌型号、SN码、工作频率、信号强度、经纬度坐标(示值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方位、距离、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以及遥控器(飞手)经纬度坐标等信息;定位到无人机后,应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无人机位置图标和飞行轨迹、遥控器(飞手)位置图标、起航点以及无人机处于不同颜色区域范围时的危险等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频谱侦测:30MHz~6GHz。(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重点侦测频段:330MHz、400MHz、430MHz、433MHz、760MHz、800MHz、840MHz~900MHz、915MHz、933MHz、1.1GHz~1.3GHz、1.4GHz、1.5GHz、1.8GHz、2.1GHz、2.3GHz、2.4GHz~2.5GHz、3.2GHz、3.3GHz、3.5GHz、3.8GHz、4.2GHz、4.7GHz、4.9GHz、5.1GHz~5.9GHz。(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频谱测向:具有频谱测向功能,单站测向模式下侦测到无人机时应能在侦测列表显示大疆、道通及DIY无人机方位信息,并支持在电子地图上通过扇形显示无人机大致方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重点频段测向功能:测向模式下应能侦测识别工作频段为2.4GHz、5.8GHz的无人机信号。(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测向距离:在无明显雨、雪、雾天气的环境(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通过频谱侦测方式对无人机进行测向的距离应≥5km。8.侦测定位距离:在无明显雨、雪、雾天气的环境(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通过协议解析方式对无人机的定位距离应≥5km。9.测向精度:在无明显雨、雪、雾天气的环境(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通过协议解析方式对可定位无人机的测向误差应≤1°。10.DIY无人机侦测结果显示功能:能侦测工作频段为433MHz、868MHz、915MHz、1.3GHz、5.8GHz的DIY无人机;能通过侦测列表实时显示目标DIY无人机的工作频率、发现时间、图传画面截图等信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可定位机型品牌:应能通过协议解析方式对无人机进行单站定位,可定位品牌类型应覆盖大疆(含FPV)、道通、DIY无人机(接收机品牌含RadioMaster、FRSKY、GEPRC、BETAFPV、Flysky、SIYI、Holybro、黑羊)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RID信号侦测:应能识别Wi-Fibeacon、BT4等协议的RID信号。(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RID信号接收识别功能:能接收无人机的RID信号,并能显示识别结果,包括无人机SN码、无人机经纬度(示值显示到小数点后6位)、遥控器(飞手)经纬度(示值显示到小数点后6位)、工作频率、高度等信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RID信号接收识别距离: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能接收并识别到无人机RID信号的最大距离应≥1km。15.精准识别:能侦测、识别并区分多架同品牌、同型号、同频段的无人机,能分别显示各无人机的SN码。16.侦测角度:水平方向:0°~360°;竖直方向:-90°~+90°。17.侦测高度:在通视条件下,能侦测到飞行高度为0m-1500m的无人机。18.TDOA定位精度:侦测到的经纬度坐标与无人机实际经纬度坐标的定位误差应≤1m(RMS);在无明显雨、雪、雾天气的环境(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条件下,对可定位无人机的测向误差应≤1.5°(RMS)。19.定位刷新时间:通过TDOA方式获取并显示的无人机经纬度信息平均刷新时间应≤5s;通过协议解析方式获取并显示的无人机经纬度信息平均刷新时间应≤2s。20.侦测响应时间:无人机与遥控器处于连接状态时,从开启侦测功能至指控软件报警所需时间应≤0.5s。(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1.TDOA定位响应时间:无人机与遥控器处于连接状态时,从开启侦测定位功能至定位列表显示目标无人机经纬度信息所需时间应≤3s。22.侦测定位跟踪速度:应能通过协议解析方式持续侦测并定位到移动速度≥25m/s的无人机;能通过TDOA方式持续侦测并定位到移动速度≥21m/s的无人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3.侦测成功率:侦测成功率应≥99%,识别成功率应≥99%。24.侦测灵敏度:≤-108dBm。25.虚警率:持续侦测24小时,虚警应≤1架次。26.同时侦测数量:能同时侦测并识别无人机的数量应≥43架,其中非大疆品牌无人机数量应≥10架,品牌数量≥10种;能同时侦测并识别非大疆品牌遥控器的数量应≥15个,型号应≥13种。(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7.多目标轨迹跟踪定位:具备多目标轨迹同时定位、跟踪和显示能力,同时侦测定位到多个目标时应能通过不同颜色区分不同架次无人机的飞行轨迹,并显示遥控器(飞手)位置图标;应能显示无人机飞行轨迹,数量应≥34条;能显示遥控器(飞手)与对应无人机的连线,数量应≥34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8.多目标跳频跟踪功能:具有多目标跳频信号跟踪功能,目标无人机改变工作频段后,系统应仍能自动跟踪、并识别为同一架次无人机,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为同一条轨迹。29.同一无人机入侵识别:应能识别同一架无人机的多波次入侵并整合该无人机的入侵信息。30.通信方式:应能通过有线网络、4G网络、外接光纤收发器等方式接入管控平台。31.组网定位:应能通过2台设备组网侦测对无人机进行AOA交叉定位;应能通过与具有TDOA功能的侦测设备(≥3台)组网对无人机进行TDOA定位;具有TDOA功能的侦测设备组网数量≥3台时,应能通过管控平台自动从频谱测向模式切换为TDOA定位模式。(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无人值守功能:具有无人值守功能,无人值守模式下,侦测、识别到无人机后应能发出报警并自动联动干扰设备/导航诱骗设备按预设指令发射干扰/诱骗信号(需配合干扰设备/导航诱骗设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报警提示功能:侦测到无人机后应能在管控平台通过声音、预警圈边界颜色变化方式进行报警提示。34.黑白名单功能:具有黑白名单功能,能通过管理平台将侦测到的无人机加入白名单,侦测到白名单内的无人机(包括多次开关机/起降)时应不触发报警提示;侦测到无人机多次入侵预警圈内后,应能自动为该无人机标记黑名单标识;能对大疆、道通、3DR等品牌无人机及WiFi无人机、DIY无人机(使用TBS黑羊图传模块)、航模等设置加入或移除黑、白名单;应能通过SN码和机型手动添加黑、白名单内的无人机;能批量导入、导出白名单列表;能设置白名单有效期,超出期限后白名单失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5.短信推送功能:侦测到预警圈内出现无人机时,应能通过管理平台向预设手机号发送短信推送无人机入侵信息。36.状态监测功能:应能通过管理平台查看设备型号、工作状态、CPU/GPU使用率、CPU/GPU温度、各频段收发包状态、卫星搜星状态、软件版本号、授权时限等运行状态信息。37.定位功能:内置定位模块,能通过管理平台显示经纬度坐标,并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位置图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8.电子地图:具有电子地图功能,支持在线或离线电子地图;支持加载高德卫星地图、高德街道(路网)地图、谷歌卫星地图、谷歌矢量地图,并能切换显示标准平面地图、卫星地图等不同图层。39.自动指北:应具有自动指北功能,能自动以正北方向显示当前朝向角度,指北误差应≤1°。40.记录存储及导出:具有侦测记录存储功能,应能存储侦测到的无人机入侵时间、型号、ID号等信息,存储时间应≥3年;能将侦测记录(不含飞行轨迹)导出为excel文件;能按时间将统计图及侦测记录导出为PDF文件。41.无人机识别库机型数量:无人机识别库内的无人机型号应≥700种,其中品牌数量≥190个。(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套 | 工业 |
(2)招标文件的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发布的公告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联 系 人:迟明杨
联系方式:18043004249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韩丽霞 联系方式:0431-81866970、1335324589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李刚 联系方式:0431-81866976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1月02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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