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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11月02日 17:5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7:5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玲
项目联系电话0734-8123863
采购单位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17346655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白云路68号山水华庭3栋1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34-8123863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0000043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消防改造工程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0000003727-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 10:0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一、本项目送审时间为2026年5月,执行的人工费指数按《湘建价建〔2025〕18号》中0.947系数。2026年6月发布了最新的文件《湘建价建〔2026〕20号》人工数为0.943,文件说明:“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水施安装工程和电施安装工程中均有计算管理费和利/润,全费用取费。

三、不可预见费10万是不含税。

四、原清单最后一页有甲级防火窗清单7.56平方需要计入投标报价中。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
联系方式:13517346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益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白云路68号山水华庭3栋115室
联系方式:0734-8123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文玲
电话:0734-8123863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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