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鱼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项目(重新招标)的更正公告
2026年11月03日 10: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鱼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0:4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晓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80-8176976 | ||
| 采购单位 |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20号11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80-44730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80-817697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90026122001000003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鱼山大桥健康监测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 | 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通过,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 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通过联调联试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支付至合同总额70%;通过联合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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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20号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4473008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447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建设大厦D座1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晓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176976
质疑联系人:翁姣娜
质疑联系方式:0580-8176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财政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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