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镇农村市场化保洁更正公告
2026年11月03日 11: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集镇农村市场化保洁 | ||
| 品目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铜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1:1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82500777 | ||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151009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12-RHGC-G2026-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集镇农村市场化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中:
原“(十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规定,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1、按省政府规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不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特岗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
3、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每年 6-9月)。
4、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5、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不予补贴。
6、保证环卫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变更为“(十五)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1、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每年 6-9月)。
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不予补贴。
4、保证环卫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原“(十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环卫工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商业保险(每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变更为“(十六)为环卫工人投保商业保险(每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10:00。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6-1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杨欢
联系电话:0516-80268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联系人:王状
联系电话:0516-8250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状
电话:0516-8250077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0312-RHGC-G2026-000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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