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一期工程综合楼配套电器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年11月03日 16: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一期工程综合楼配套电器项目(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6: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慧姗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6341728 | ||
| 采购单位 |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沙联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11002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6341728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一期工程综合楼配套电器项目(三次)招标文件(2026110301).zip | ||
| 附件2 | 委托协议.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92-2631Z2236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一期工程综合楼配套电器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第三条第3点“详细评审”技术部分中“质保期 (9.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 1、电视机整机每延长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2、电视机主要部件(显示屏、逻辑组件、背光组件、高频调谐器)每延长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3.其他电器每整体延长一年得2分(各货物的质保期延长不一致的,以最短的时间为准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得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承诺函。”更正为“质保期 (9.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 1、电视机整机每延长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2、电视机主要部件(显示屏、逻辑组件、背光组件、高频调谐器)每延长一年得2分,最高得4分;3.其他电器每整体延长一年得1分(各货物的质保期延长不一致的,以最短的时间为准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得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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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沙联路2号
联系方式:020-8110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慧姗
电 话:020-6634172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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