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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年11月04日 09: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5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项目联系电话0372-2283981
采购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6692727299
代理机构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03729025
附件:
附件1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doc
附件2结果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doc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21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财招标采购-2026-1217-1 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 山东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789号B座12层 4,935,100.00 元
原中标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为74.86分。
3、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09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收费标准:按照预算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606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92号
联系人:萧香文
联系方式:1669272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1350372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0372-228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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