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丁庄镇农村环境整治区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年05月07日 14: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丁庄镇农村环境整治区污水治理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德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07日 14:0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宏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丁庄镇农村环境整治区污水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1 | 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人民政府丁庄镇农村环境整治区污水治理工程 | 1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应当符合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认定);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0.135074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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