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3月10日 16: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评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 16: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琼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777636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长凌营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磊 010-805822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琼瑶 010-65777636 18513112195 |
项目概况
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XY20210127-2
项目名称: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北京市华利晟宏自来水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运行的漷县镇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相关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在建工程决算情况明细、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资产评估等工作,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磋商;3)在近三年(2018年03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至 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
方式:请按规定携带如下材料现场获取采购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出具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将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长凌营村
联系方式:王磊 010-80582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B座1216室
联系方式:唐琼瑶 010-65777636 18513112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琼瑶
电 话: 010-6577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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