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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农村经营服务站村级财务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6月28日 18: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行政区域榆阳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8: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
预算金额¥110.932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3518917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采购单位地址榆阳区东沙金苑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91214400
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518917

项目概况

村级财务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ZFCG(2022)竞争性磋商84号

项目名称:村级财务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9,32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

合同包预算金额:247,53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审计服务 完成小壕兔乡、大河塔镇、麻黄梁镇、牛家梁镇、朝阳办共74个行政村、5个乡镇联合总社、50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33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7,5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2):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7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审计服务 完成孟家湾乡、青云镇、巴拉素镇、马合镇、小纪汗镇共69个行政村、5个乡镇联合总社、63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14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财务审计。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72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3):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72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审计服务 完成鱼河镇、补浪河乡、红石桥乡、镇川镇、芹河镇共72个行政村、5个乡镇联合总社、61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和13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72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4(4):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33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审计服务 完成长城办、麻黄梁镇、鱼河峁镇、岔河则乡、古塔镇、上盐湾镇共102个行政村、6个乡镇联合总社、61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93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33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2(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3(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合同包4(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及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至开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8日 2022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2已报名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领取采购文件人(须是所在投标单位本年度截止开标时间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室)备案领取(谢绝邮寄)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地址:榆阳区东沙金苑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8891214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3518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3518917

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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