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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7月01日 17: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行政区域泾阳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7: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预算金额¥139.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89871668
采购单位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采购单位地址泾阳县姚家巷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66563111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871668

项目概况

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JY-CG(G)-2022013

项目名称: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8,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8,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施工 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98,500.00 1,398,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4)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泾阳县清河水保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企业书面承诺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2022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请于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址:泾阳县姚家巷1号

联系方式:1896656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联系方式:029-89871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9871668

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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