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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7月27日 05: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行政区域调兵山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5: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6日至2022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奎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41085126
采购单位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调兵山市育才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76960633
代理机构名称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79279051
附件:
附件1013文件最新模板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16 至 2022-07-22
撰写单位: 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81-00005
项目名称: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采购农村集中式引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图集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环境咨询、环境检测、环境评价等相关的工作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解密时限及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及二次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所有参标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方可参与开标。
7、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293542295@qq.com)并电话(024-79279051)告知报名联系人确认。邮件内容中首页注明:项目名称、地址、法人姓名、项目联系人姓名、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
地  址: 调兵山市育才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7696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人大街7号
联系方式: 024-79279051
邮箱地址: 23518858828@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调兵山支行
账户名称: 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调兵山市金融债务办公室)
账号: 0712012009200025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奎生
电  话: 1384108512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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