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河湖管护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08月04日 17: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河湖管护监控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水政监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17:0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 ||
预算金额 | ¥18.519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60683980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水政监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93-28171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沈、15860683980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河湖管护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N(CS)22022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七都溪流域河湖管护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19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19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 185194 | 18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节能、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品目清单目录及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邮件报名: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291642748@qq.com)。未办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地点: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账 号:137010100100343346 |
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张孙珍 |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海滨支行 |
账 号:6212261407006100693 |
特别提示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水政监察大队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3-2817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小沈、15860683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沈
电 话: 1586068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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