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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05日 11: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4: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19 14:4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20200009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项目 详见附件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仅允许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8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12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会员注册并投标备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注: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并进行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投标备案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4时45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8月19日14时45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详见附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    址:宁阳县华阳大街691号(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联系方式:0538-56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区)文庙金阳商贸城2123-1号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志        联系方式:138053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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