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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北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08月19日 17: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北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单位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北镇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7: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预算金额¥2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302777
采购单位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北镇市康泰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0416-662247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女士 0416-2302777

项目概况

2021年北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2022]048

项目名称:2021年北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聘请第三方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核定(含质量检测)、结算审核和决算审计三部分(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并出具有效的验收报告(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丙级(工程测量)及以上企业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企业资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方式: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资质证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因疫情原因,无外域来(返)锦行程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外域来(返)锦行程人员,须持落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锦州市北镇市康泰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16-6622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7号            

联系方式:侯女士 0416-230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  0416-230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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