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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24日 12: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行政区域新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2: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
项目联系电话029-89351397
采购单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后宰门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7451101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351397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ZB-ZC-CS20220720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疫情防控监控处理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5日 2022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产品目录。

2.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地址:后宰门51号

联系方式:029-87451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天朗经开中心10楼11002室

联系方式:029-89351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莹

电话:029-89351397

陕西嘉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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