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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0月11日 15: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5: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林庆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18965893937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敏臻、1575082903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明智、林庆贺、小蔡、18965893937

项目概况

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冠招标招【2022】15号-1

项目名称: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即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1(项)

190000

190000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至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附2:报名登记表》填写,同时将报名费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2289516445@qq.com)。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华冠招标招【2022】15号-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即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烟台山古厝保护展厅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1(项)

190000

190000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2 10  11 起至 2022  10  18 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2 10  11 起至 2022  10  18 止,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及方式: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附2:报名登记表》填写,同时将报名费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发邮箱(2289516445@qq.com)

7.3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 10  24   15: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 10  24  15:00   (北京时间)前将磋商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 

  11.公告期限:

1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2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敏臻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法:15750829033

 

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

联系人:余明智、林庆贺、小蔡   邮箱:2289516445@qq.com

联系方法:18965893937

 

附1: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5919 0858 7810 303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2: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拟报名合同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326号        

联系方式:陈敏臻、1575082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19层17办公            

联系方式:余明智、林庆贺、小蔡、1896589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林庆贺、小蔡

电 话:  189658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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