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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游廊道保护利用设施工程(兴庆区段)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2年12月09日 11: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游廊道保护利用设施工程(兴庆区段)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行政区域兴庆区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1: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金柱
项目联系电话0951-7625588
采购单位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兴庆区上海东路与丽景北街交口满春小学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51-6147556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栋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51-762558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6622

项目编号: HYXD20220039

项目名称: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游廊道保护利用设施工程(兴庆区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497844.2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银川段)文化旅游廊道保护利用设施工程(兴庆区段) 其他建筑工程 1 此廊道道路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横城堡至灵武市张家边壕村明长城段落南侧,属于银川市东与吴忠市盐池县接壤区域,西依贺兰山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为邻,南与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相连, 北接石嘴山市平罗县,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相邻(以明长城为界)。 本项目按照文物保护、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要求以及明长城文化旅游廊道基础配套建设要求,对明长城文化旅游廊道(兴庆区段)进行基础配套建设以及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内容包含(1)环境整治工程:1)移走明长城南侧15米内大树两棵。2)优化廊道两侧场地生态环境,清理廊道两侧堆土、建筑垃圾约6200m³。回填平整廊道沿线坡地的不规则坑地10个,平整五虎墩入口土坑2个,大坑填方量约3400m³。整治场地后,种植耐旱的草本植被,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协调环境风貌。(2)长城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1)宁河台(小龙头)入口现有口袋公园绿化带内增设预制的长城文化旅游廊道标志碑一座,耐候钢板。更换长城保护标志碑2座,材质为汉白玉。2)拆除宁河台(小龙头)入口长城原有不规则木质围杆。更换长城南侧防腐木保护围栏2100m。3)建设素土+砂石压实的土黄色生态会车区2个。预制并现场安装旅游休憩木草亭5套。设置五虎墩烽火台保护围栏长度 430m;防腐木游步道环路600m。五虎墩南侧预制并现场安装钢结构观景塔一座。4)增设生态垃圾桶10套;休憩坐凳10套(色调与长城统一)。(3)导览系统设置:沿长城文化旅游廊道沿线增设预制的:长城标志牌2套、长城游览导视牌6套、长城文化宣传牌3套、长城文化标识牌7套,保护长城提示牌6套。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正文。 3500000.00 无。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12-09 11:25:53 至 2022-12-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20 10: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12-20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供应商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4.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响应文件解密。5.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评标过程中有提交最终报价的环节。请各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随身携带网络畅通的笔记本电脑,并提前安装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驱动,保证能够正常登录系统。在招标代理机构广播通知后 30 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由于供应商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 CA 驱动无法正常登录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项目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    址: 兴庆区上海东路与丽景北街交口满春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 0951-6147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D区4栋104室
       联系方式: 0951-762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范毅强
       电话: 0951-61475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徐金柱
       电话: 0951-762558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衡誉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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