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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1月17日 08: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8: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10.625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168555
采购单位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31881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168555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定稿-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2-16 至 2022-12-22
撰写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徐畅联
  
(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3741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2年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6,256.00
最高限价(元):1,106,256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具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放射性、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指标除外)的检测能力。 3.3联合体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同一供应商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成员参与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等; (5)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特殊说明:如因疫情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可以与采购代理机构申请远程开标,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备份文件电子版U盘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涉及签字的材料无签字确认视为认可开标结果,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1564165876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凌河区南京路五段25号
联系方式: 0416-331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 0416-2168555
邮箱地址: 192079167@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凌河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账号: 0708002109200109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0416-21685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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