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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某部某部文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3年01月19日 15: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辽宁省某部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9日 15: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预算金额¥37.7633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朔、娄嘉慧
项目联系电话024-24505089-8020、15140084472
采购单位辽宁省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肇朔、娄嘉慧,024-24505089-8020、15140084472

项目概况

某部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KESYH-G3005

项目名称:某部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7633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633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整修4个单位荣誉墙,整修礼堂理石墙面、新建宣传栏和楼体标志。

2.计划工期:40个日历日

3.建设地点:辽宁沈阳

合同履行期限:4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9日  至 2023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申领

方式:(一)申领地点:网上申领(邮箱)。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页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申领方式 1、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可简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购买文件汇款信息,到账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所投标包的标书款汇款至我公司账户。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yhcgj1234@163.com。2、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1008            

联系方式:肇朔、娄嘉慧,024-24505089-8020、15140084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肇朔、娄嘉慧

电 话:  024-24505089-8020、1514008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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