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环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3年02月08日 00: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环境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蕉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 00: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 ||
预算金额 | ¥24.724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洪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00688848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局大l楼12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3-29303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洪女士、15900688848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登记表(1).doc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JS(宁)-2023-002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环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72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72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总金额(货币单位:元) | 具体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保证金 |
1
| 1-1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环境改造工程 | 1项 | 247241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2400 |
注:
1、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建筑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的服务商(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2021年度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2、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4)投标人须承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约或因违约被驱逐、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涉及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须对此项作专项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建筑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完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资格证明文件有标记“复印无效”等字眼的,需将原件胶装至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至 2023年0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传媒港2号楼1806)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标书登记表、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生态环境局大l楼12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293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传媒港2号楼1806室
联系方式:洪女士、15900688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 15900688848
相关公告